以下為公平會之案例,供會員參考,所以初乳國際在正式運作前,均已經送交公平會報備,且為正式設立公司,登記有案,公司統一編號為53558482,請所有夥伴安心,若有聽聞公司之不正確資訊,請嚴正指正對方,以正向態度說明,勿有口舌之爭。
案例如下:
1. 盛麗國際開發公司從事傳銷未於實施前報備罰5萬元
公平交易委員會 (下稱公平會) 於本 (7) 日第1096次委員會議通過,盛麗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(下稱盛麗公司) 從事多層次傳銷,變更傳銷制度及新增銷售商品, 未於實施前向本會報備,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 ,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。
公平會表示,盛麗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, 向該會報備傳銷制度所發放獎金類別計有組織獎金、直推對等獎金、 全球季分紅及區域中心獎金等4項,惟公平會於101年5月25日 赴該公司主要營業所所在地實施業務檢查, 查悉其實際交付參加人之事業手冊所載獎金制度僅有組織獎金、 直推對等獎金、全球季分紅獎金等3項,闕漏區域中心獎金; 且公平會查得盛麗公司商品訂購單載列有「金錢豹戒子」、「 駝鳥大柏金」、「超音波」等商品品項, 卻未於新增銷售各該商品前向公平會變更報備, 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。
(承辦單位:公平競爭處;新聞聯繫窗口:張志斌科長2351- 7588轉127)
2. 心梅心公司從事傳銷變更銷售商品未依期限報備罰5萬元
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 101年11月8日
公平交易委員會(下稱公平會)本(7)日第1096次委員會議通 過,心梅心有限公司(下稱心梅心公司)從事多層次傳銷, 變更銷售商品未依法定期限向公平會報備, 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,處心梅心公司新臺幣5 萬元罰鍰。
公平會表示,依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, 多層次傳銷事業於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, 應備齊法定應記載事項(包括商品品項等),向公平會報備。 同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前段規定, 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資料所載內容,如有變更,亦應於實施前報備。 心梅心公司原報備傳銷商品之品項僅有「購物商城平台系統」1項, 但公平會101年8月28日派員赴該公司主要營業所辦理業務檢查 ,查得心梅心公司於商城電子平台以多層次傳銷方式銷售389項商 品,該公司變更商品品項未於實施前向公平會辦理報備, 已違反前揭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。